公众参与共商共治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世松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22年09月19日 第 A5 版 )

  老旧小区由于建设年代久远,建筑结构老化、小区环境恶劣、公共服务设施缺乏,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因此,老旧小区改造已经成为城市更新的重要领域,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载体。
  当前,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特别是在多主体协同中还存在诸多突出问题。一是资金需求巨大。目前,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资金,虽有社会资本投入,但总量极小。但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所需资金体量庞大,巨量投入仅靠财政资金难以实现。同时,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多元利益主体,各利益相关方均应履行相应职责,因而需建立市场化渠道,并通过改造和运营相结合的方式来解决资金问题。二是多元利益难平衡。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包括政府部门、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全体居民、居民各类自治组织、实施主体及施工单位等多元主体,各方因利益诉求差异、信息不对称等因素极易产生冲突,阻碍多方协同进程。基层政府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直接面对各利益主体,在多元协同参与、社区共同治理上起到核心作用,但基层政府事权受限,推进多元主体协同还需更多高层级部门共同介入。三是群众工作难度较大。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每一户居民的切身利益,但在整个改造过程中,小区居民的实际参与有限,对话不足,多主体间很难建立足够的信任,同时还存在个性化的诉求和矛盾,导致居民工作成为老旧小区改造中的重点和难点。尤其在涉及入户上下水改造、加装电梯等事项上,不同楼层居民的利益诉求常常存在冲突,居民工作能否做通成为改造项目能否实施的前提,也影响着老旧小区改造是否能减少遗留问题、实现效益最大化。四是后期运维薄弱。大多数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都处于较低水平,因小区历史原因、居民对物业不满意等导致物业费收缴率低,继而物业管理又愈来愈差,陷入恶性循环。老旧小区改造后,如果物业管理一如既往不到位,就容易造成改造效果难以持续、投入大量资金改造后的小区逐渐失序,将大大削弱居民获得感,激发民众不满情绪,影响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社会效益。
  因此,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应创新举措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参与。
  搭建城市更新工作平台,畅通多主体协调路径。可建立工作专班,实现程序畅通,涉及的相关部门均纳入平台协同工作,形成定期工作调度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瓶颈制约,加快各项审批审查工作进度。同时,可加大项目统筹,将老旧小区改造清单外涉及的地下管网工程等相关主管单位也纳入平台,方便及时对接需要改造维修的隐蔽工程,尽量做到同步实施,一次改造解决多个问题。
  明确各方责任,督促产权主体积极参与。需对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的各利益主体建立责任清单,明确产权单位应尽职责。通过高位协调、多方沟通等形式,达成共识,持续督促产权单位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履行好主体责任,主动作为、筹集资金、调配资源,积极配合推进改造工作。
  拓展资金来源渠道,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可以探索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模式以解决资金不足的难题,同时解决后期市场化运营问题,其关键点在于政府让利和企业微利,盘活各类资源。可将小区公共空间利用经营与物业服务打包,让社会资本通过投资改造获得小区公共空间和设施的经营权,提供物业服务和增值服务。还可以考虑支持更大规模的老旧小区“打包”,不局限于老旧小区内部,可将老旧小区外围的部分城市公共空间一并纳入,统筹盘活闲置资源,引入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由市场主体负责全过程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后续维护等工作。
  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引导居民共商共治。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应建立居民自治组织构建的沟通平台,如居民议事厅、零距离理事会、老旧小区改造临时党支部等,并在公众参与中起到主导作用。从立项到方案,再到实施和后续运营全过程,都应充分组织居民参与。由在民生需求最前线、最了解小区情况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居委会主任发挥牵头作用,搭建政民沟通桥梁,充分调动居民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愿。
  坚持全链条统筹,完善规建管一体化。老旧小区改造的前期规划、中期建设和后期管理运营是一个统一整体,不应割裂开来。应坚持一体化考虑、全链条统筹,在规划设计阶段就应充分考虑后期运营管理的相关要求,鼓励选择有运营维护能力的实施主体、施工单位,由其一体化承担设计、施工及后期运营、物业管理工作,减少多头主体衔接问题,保障老旧小区改造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秉持开放理念,促进资源向社会开放。老旧小区改造应放在整个城市片区城市更新的大背景下统筹推进,不能只囿于老旧小区内部,秉持开放的理念重新审视老旧小区及周边城市区域可利用的潜在资源,通过老旧小区改造,促进资源合理化分配。如小区周边闲置空间可以纳入改造,为居民补充便民服务设施,也可对周边开放,一方面增加运营收益,另一方面也可弥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