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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镇(街)党(工)委党校建设管理指导意见
苏同明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22年06月03日 第 A10 版 )
本报讯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乡镇(街道)党(工)委党校的规范化管理,日前,安徽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党校(行政学院)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乡镇(街道)党(工)委党校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准确把握《条例》关于“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可以设立党校”的精神,从坚持党校姓党、落实领导责任、稳妥有序建设、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党校办学、加强业务指导等6个方面对建设和管理乡镇(街道)党(工)委党校提出明确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党员要求到党校参加正规培训的愿望更加迫切,基层党校的作用更加彰显。安徽省积极探索,通过设立乡镇(街道)党(工)委党校,积极扩大党校教育覆盖面,并将此种做法上升为制度安排。目前,安徽省已经设立乡镇(街道)党(工)委党校216所。
设立乡镇(街道)党(工)委党校意义重大,要充分领会《条例》精神,按照规定程序,在党委的直接领导下有序进行。《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于防止一些地方可能出现的不顾“条件”“盲目上马”现象,保障乡镇(街道)党(工)委党校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了遵循。已经设立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党校,要按照《条例》要求,切实履行主责主业,为培训基层党员干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助推乡村振兴发挥积极作用。
(苏同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