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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和发挥妇女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副教授 王晓莉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22年03月11日 第 A11 版 )
作为社会组织的“半边天”,妇联组织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女性社会组织,日益成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在维护妇女权益、促进性别平等、提供公共服务等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优势与功能。当前,应进一步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推动性别平等落到实处,加强全球妇女事业合作,使“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秩序真正发挥作用。
基层妇联组织在改革后的治理优势显著增强。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深刻转型、妇女日趋分化等形势发展要求,传统妇联工作面临的挑战促使妇联组织进行改革,向更为开放、动态、灵活的组织网络演进。主要有四个改革路径: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乡镇(街道)妇联区域化建设、新领域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建好用好“妇女之家”。通过改革,基层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政治优势、组织网络优势、工作队伍优势以及群众工作优势更加突出。
政治优势方面,以党建带妇建、妇建促党建,基层妇联组织与党政部门实现了更紧密的合作;组织网络优势方面,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全国性组织网络体系,打破了行业、组织、城乡、行政边界,以灵活多样的形式最大程度地延伸了妇联工作的触角;工作队伍优势方面,最大范围地吸纳基层优秀妇女代表,产生了一大批专职、兼职、挂职等以不同形式参与妇女工作的基层妇联干部,成立了巾帼志愿者队伍,不断引领、联系并孵化女性社会组织;群众工作优势方面,建立了常态化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工作机制,结合女性优势与妇女工作特点,不断创新妇女参与社会治理的形式。
女性社会组织成为日益壮大的社会治理力量。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国内一大批女性社会组织应运而生。女性社会组织参与中外交流频繁、业务范围广泛,积极与妇联寻求合作,在许多治理领域取得了令人赞叹的成绩:在议题倡导方面,成功地将一系列过去被局限于家庭私领域和治理边缘的从属议题引入主流;在改革探路方面,充分调动政府、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力量,搭建起全国性社会组织网络,开展联合性公众宣传教育,打造出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为核心的综合性服务体系,探索出以孵化乡村妇女组织、修订村规民约为抓手的治理创新路径;在社会性别主流化方面,从个体层面的意识提升与行动改变,到社区层面的移风易俗与规约修订,再到国家层面的立法推动、政策倡导与执行监督,一以贯之贯彻落实性别平等的理念与原则。
纳入性别视角以提升新时代社会治理水平。社会治理强调多元治理主体在平等参与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合作等形式达成关于公共服务供给、公共事务治理的集体行动。性别平等理念一直强调平等参与、协商合作,纳入性别视角有助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纳入性别视角,有助于发挥女性治理优势,提升总体社会治理水平。女性治理优势主要体现在女性的关怀伦理和传统的劳动性别分工等方面。女性的关怀伦理使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加善于调解家庭矛盾、邻里纠纷。传统的劳动性别分工,使得妇女更加关注家庭和社区的公共事务,除了参政议政之外,还活跃在社区环境、庭院创建、疫情防控和文明实践等基层治理的重要领域,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力军。
纳入性别视角,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将建设好家庭、实施好家教、弘扬好家风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评价考核内容,有助于将家庭文明建设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治理效能,实现妇女发展与社会治理进步的双赢。促进家庭服务、家庭教育、家庭文明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以妇女为中心、以家庭为载体,进一步发挥妇女在家庭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