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福建省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花育明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21年12月06日 第 A7 版 )
《试点方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提出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新思路、新内容和新举措,从建机制、强支撑、保配套等方面较为系统地指明了改革的方向。地方尤其是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城市,可探索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改革试点,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一是刀刃向内,真正以改革精神推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向来为全社会所关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近些年来,厦门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领域进行了深入探索。早在2011—2015年,我市就分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耗材加成,并同步启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其间,多次调整了普通门诊诊查费价格,分批调整普通病房床位费、护理费及手术类项目在内的千余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6—2018年,我市再次以重技术、重劳动、轻设备为导向,降低仪器、设备治疗和检验类等项目价格,调升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类项目价格,进行了两轮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2020年,又利用国家药品带量采购的契机,提升普通门诊诊查费、中医辨证论治费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CT、MRI类大型检查项目价格,助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始终还走不出“想调调不了、调了调不好、永远调不完”的困境,工作顺向的延续多,没有充分发挥价格应有的功能。这次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目标清晰明确,在疏导深层次机制性矛盾上发力。比如,过去不少机构反映,现有项目规范拆分过细,有些项目稍微改变下操作步骤,就找不到相应的收费项目。对此,需以服务产出为导向,聚焦技术劳务,逐步形成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更能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体系。此外,建立价格管理总量调控、分类形成、动态调整、监控考核等机制是直视问题、有针对性提出的相应改革举措,真正做到刀刃向内、自我革新。
二是破旧立新,围绕改革重点大胆探索。过去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有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摸着石头过河的感觉。究其原因,在于以往的调价方法缺乏权威评价标准,启动触发时机不明确,调价程序繁琐,定价方法不完备,看似价格项目成本定价却又缺乏评价成本构成因素支撑等相关问题。下一步,可重点围绕医疗服务价格的总量调控、分类形成、动态调整、监测考核机制等关键环节,革故鼎新,大胆探索。总量调控方面,在科学测算调整总量基础上,重点探索不同等级、不同类型医疗机构、不同学科间的总量分配,做到有保有压。分类形成方面,重点探索通用型和复杂型项目价格如何科学建立模型,更好地引导医院深度参与。动态调整方面,重点探索科学设立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常态化开展价格调整工作。监测考核机制方面,重点探索如何通过基线调查、监测评价、考核等方面掌握医疗机构政策执行和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科学评估改革成效。此外,还可探索技耗分离计价、制定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主体责任考核等工作。总之,既应敢于较真碰硬、推陈出新,也需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切实试出能用、好用、管用、接地气的政策工具。
三是群策群力,强化改革合力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是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离不开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离不开政府部门间的协同配合,离不开医疗机构的积极参与,更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为此,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还需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争取上级部门系统性的指导支持,如选派对改革精神理解到位、实际操作能力强的专家深度参与指导试点,定期开展培训交流,及时通报各地区好的经验做法以及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给予价格政策倾斜,放宽试点城市对部分地方特色学科或重点建设学科的价格政策约束等。第二,建立与卫健、财政、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密切协同工作机制,定期会商,调动各部门深度参与改革。第三,做好充分调研,鼓励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试点,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切实将改革落细落实。第四,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密切关注舆情变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好沟通解释,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努力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