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P核算应用落地须健全长效机制

冯胜军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21年12月01日 第 A7 版 )

  GEP是生态产品测量的科学方法与评价工具。GEP核算的目的不仅仅是摸清生态产品家底,更重要的是能够落地应用成为践行“两山”理念、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支撑。推动GEP核算应用需要进一步突破现有政策与机制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综合运用行政、市场、社会等手段,着力构建完善的GEP核算结果应用长效机制,形成GEP核算成果应用的运行机制链条,主要包括GEP核算结果应用的监测、统计、补偿、金融、财税、考评、监督与评估等多项机制,这些机制在GEP核算应用中发挥着不同的功能作用,共同支撑GEP核算成果的全面应用。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机制。这是GEP核算应用的基础支撑机制。健全的生态环境监测机制可以提供准确、及时、全面的生态产品状况信息。目前我国支撑GEP应用的监测机制尚不健全,尤其是在生态、生物多样性等监测方面存在明显短板,不仅影响GEP核算工作,也无法满足GEP核算成果发挥作用,需要加强资金、人力、技术等保障,建立健全生态产品调查监测、生态产品普查、生态产品动态监测机制,统一生态环境监测规范标准等,积极鼓励第三方监测机构参与到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生态环境监测,并由政府对生态环境监测市场依法实施监管。
  建立生态环境统计机制。这是GEP核算应用的数据信息管理机制。生态环境统计还无法支撑GEP核算结果的应用,逐步建立健全由统计部门牵头的数据统计机制,加强监测数据的质量管控,加强对监测过程、数据填报、数据质量的监管,并建立数据质量考核机制,依据相应的数据质量要求对各部门上报数据进行抽查验证与考核,对数据漏报、错报的部门进行追责,严格控制监测数据的精度和质量。同时,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统计数据信息平台,实现生态环境统计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包括对上级部门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和同级部门之间监测数据的互通互享。
  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这是GEP核算应用的利益调节机制。GEP核算为实施生态补偿调节生态保护相关方利益提供了依据。首先,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协调整合各相关部门的相关生态补偿政策与资金项目,推进实施生态综合补偿机制。其次,重点是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解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窄、通道少等难题。一方面,推动建立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开展生态产品线上云交易、云招商等,可充分利用电商平台资源展开交易。另一方面,开展森林覆盖率等资源权益指标交易,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以及碳汇权益交易试点,拓展深化重要生态安全保障区域的排污权交易,完善水权交易机制,推动构建健全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市场。再次,建立和规范生态产品认证评价标准,构建生态产品认证体系,鼓励将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权益挂钩。同时,推进探索不同类型的生态产品市场经营模式,推进相关生态环境权益高效流转经营。
  健全绿色金融机制。这是GEP核算应用的资金融汇机制。一是积极拓展市场化的融资渠道,研究发展基于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各类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建立绿色股票指数,发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二是推开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经验,推广生态产业链金融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符合绿色项目融资特点的绿色信贷服务。三是鼓励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和机构发行绿色债券,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应用于生态补偿、生态环境监管等。
  强化财税激励机制。这是GEP核算应用的动力机制。一方面,要发挥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税费以及土地、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的调节作用。另一方面,要落实资源循环再生利用、新能源、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要健全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与引导机制,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引导全社会践行绿色消费。
  健全生态环境绩效考评机制。这是GEP核算应用的政绩导向机制。绩效考评机制是地方发展导向的“指挥棒”,推动GEP核算应用应考虑将其作为考核要素,可将GEP与现有绩效考核体系进行有机结合,纳入到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建立以GDP增长为目标、以GEP增长为底线的政绩观,明确地方在综合考核中增加GEP指标,确保地方在发展中统筹协调好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因素考虑GEP的变化量,可用以反映地方生态系统服务工作绩效,加强对基于GEP的考核结果的财政资金分配、干部职务升迁、荣誉奖励等政策机制统筹衔接,强化政策综合实施效果。可考虑选择在基础和条件好的地方开展试点工作。
  强化生态环境监督机制。这是GEP核算应用的重要保障机制。将GEP推进实施工作不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和部门纳入督察范围。首先,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设,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对各级领导在自然资源资产法规政策执行、重大决策、相关资金项目的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进行离任审计。其次,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问责制度,确保生态环境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得到改正。最后,探索建立年度审计制度,由专业人员组成审计专家咨询小组,每年进行一次审计工作。
  开展应用评估机制。这是GEP核算应用的重要过程控制机制。一是加强GEP核算应用工作的进展跟踪,可聘请第三方技术机构对GEP核算和考核等工作开展评估,提出深入推进GEP核算与应用工作的意见方案。二是建立评估结果公示制度,通过多种媒体方式公示评估结果,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关切问题,要及时给予反馈,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