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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特别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林宝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21年10月11日 第 A2 版 )
“七普”数据显示,我国生育水平已经下降到较低水平,人口老龄化速度明显加快,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成为今后一段时期面临的重要任务。《决定》提出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这是我国生育政策的重要转变,考虑到绝大多数群众生育意愿在三孩及以内,这一政策实质上取消了限制生育措施,基本满足群众生育意愿。同时,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表明生育政策正式向鼓励生育方向转型。三孩政策出台无疑响应了社会关切和群众意愿,下一步应继续解决好几个关键问题,确保政策实施取得良好效果。
扭转生育观念是根本。生育观念转变是生育率下降的根本原因,要发挥三孩政策作用必须改变生育观念、提高生育意愿。近年来,我国育龄妇女的平均理想子女数和意愿生育子女数均低于2个,表明生育意愿与三孩还存在较大差距。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在观念上出现根本改变,政策效果必然难以发挥。建议结合新的生育形势,从家庭生命周期的角度强调适龄婚育的重要性,扭转婚育年龄延迟的趋势;鼓励生育观念多元化,在肯定部分群众坚持少生优生的情况下,也鼓励部分群众追求大家庭和多子女。转变群众生育观念不能只依靠生育宣传,应该在整个社会生活中,通过教育、媒体、文艺作品等构造一个生育观念多元化的社会环境。
降低生育成本是关键。当前,造成群众不敢生的主要原因是生育成本过高。当我们将生育作为一个过程来分析时,会发现在生育相关的各个环节都存在成本过高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生育决策,共同抑制了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需要抓住关键环节关键问题,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应从全生命周期的视角,抓住婚恋、生育、幼儿抚育、儿童教育等重点环节,从税收、社会保障、劳动权益保护、公共服务支持、社会服务发展等多方面着手,消除影响家庭成长和生育的痛点,切实减少生育养育成本。在婚恋环节,应抓住两头:在大城市重点关注大龄白领女性,在农村重点关注大龄男性,通过婚介、联谊等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在住房上,通过大力发展公租房解决新就业青年、新成长家庭的城市住房问题。在生育环节,通过加强妇女劳动权益保护,促进家庭工作平衡。在养育环节,通过倾斜性的政策支持大力发展育儿服务,增加儿童照料服务供给。在教育环节,通过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减轻家庭教育负担。在社会保障上,可通过夫妻共享社会保障账户方式加强家庭妇女的医疗、养老保障,缓解后顾之忧。
此外,应加强技术支撑,增加合法合规的辅助生殖技术的可获得性。近年来,一孩生育率的下降一方面反映了生育意愿的变化,另一方面也说明部分育龄人群存在孕育障碍,需要辅助生殖技术的支持。要发挥全面三孩政策效能,必须加强技术支撑,建议加强辅助生殖技术研究,加强技术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进一步增加生殖门诊数量,增强合法合规的辅助生殖技术的可获得性;加强育龄夫妇隐私保护,消除技术使用顾虑。
近年来,我国生育政策调整相对比较频繁,特别是全面三孩政策的出台,与我国长期提倡的“少生”之间有较大的转变,群众在观念上难以快速跟上政策变化的节奏,一些群众对这种快速转变还存在不理解的地方,一时难以适应。因此,有必要作更为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人民群众理解政策变化的必要性及前后政策逻辑的一致性。建议通过白皮书的方式,对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实施的严格计划生育政策作出客观、历史的评价,对为严格计划生育政策作出重大贡献的广大人民群众致以谢意和敬意,以肯定他们的历史功绩。同时,应对政策变化的基本形势、基本逻辑、政策衔接等进行具体明确,使之前受严格计划生育政策影响的群众能够理解这一政策的初衷、变化和调整,以及个体在实施这个政策中的作用。也正是基于部分群众存在思想“转弯”现实,当前各类积极支持生育措施应特别注意把握好“度”,始终把公平公正摆在首位,特别需避免给予生育多孩者以较大优先优惠措施(如购房折扣、保障房优先、子女上学优先等)而损害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