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及时调适治理方式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司长 沈竹林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21年07月19日 第 A2 版 )

  平台经济是利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资源高效配置利用的新型经济形态。作为一种新的生产力组织方式,平台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需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统筹发展和安全、国内和国际,把握发展规律,扬长补短、趋利避害,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壮大,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互联网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带动数字技术取得重要进展,在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贯通国民经济循环各环节、助力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平台经济的“双刃剑”特性愈加凸显,平台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冲击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传统监管体系难以适应发展的要求,平台经济发展的不规范、不充分问题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
  当前,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及时调适治理方式以适应平台经济发展要求,是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对此,我们需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明确规则、划清底线,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着眼长远、兼顾当前,补齐短板、强化弱项,推动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推动平台经济由粗放型发展向集约型发展转变。科学把握平台经济形态和本质规律,既需避免因治理手段简单生硬而扼杀创新,以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也需转变治理观念和方式,及时准确识别研判处置风险。具体应从以下五个方面重点发力。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填补规则空白和漏洞。探索健全特殊领域市场准入制度,合理设置行业准入要求,清理不合理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事项,明确互联网企业进入重要敏感行业的业务边界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健全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动出台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和配套实施细则,强化平台企业数据安全责任。
  二是优化监管框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强化跨部门、跨地区、跨领域协同联动,探索建立风险预警和协同处置机制,及时发现潜在风险。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综合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多种监管手段,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支撑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三是发挥平台赋能作用,助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和民生改善。发挥好互联网平台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发展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赋能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加速用工业互联网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工业互联网带动中小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先进制造业。支持平台企业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健壮性、发展产业服务化新生态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支持和引导消费领域平台企业进一步挖掘市场潜力,有效适应人民群众对数字消费新需求。鼓励平台开展创新业务众包,更多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资源。
  四是加强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健全平台责任承担和多方监督机制。明确平台企业对利益相关主体应承担的权益保护义务,科学合理界定平台企业的义务和责任,督促平台企业落实商品和服务的质量管控要求、食品安全保障等责任。明确平台企业的劳动保护责任,保护平台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完善保障体系。督促平台企业加强自律,引导健全完善合规机制。推动构建多方参与的平台治理格局,鼓励平台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和渠道,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支持引导行业协会、公益性组织等社会组织参与管理。
  五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底层技术突破和创新生态构建。引导互联网平台加大技术创新力度,进一步发挥场景和规模优势,支持和引导平台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积极参与基础研究,以应用牵引核心技术攻关,夯实底层技术根基。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营造良好创新生态,鼓励支持中小科技企业创新,吸引聚集全球人才。完善支持技术创新的投融资机制,更好服务科技自立自强。进一步健全完善互联网领域投融资环境,培育有利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国内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