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动《条例》和会议精神落地落细上走在前列
本报评论员 石伟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9年12月20日 第 A9 版 )
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召开后不久,河北省委即召开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列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工作的重要内容,着眼提升质量,突出制度建设,研究部署新的历史条件下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任务,在推动《条例》和校(院)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作出了表率。
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是继2015年全国党校工作会议后,召开的又一次事关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全局的重要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校长(院长)陈希在讲话中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主要目标,充分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会议一结束,各地即掀起贯彻落实高潮。河北召开高规格的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会议,是贯彻会议精神的重大举措,用实际行动践行党委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主体责任。
对贯彻落实《条例》和校(院)长会议精神的再部署再深化。《条例》是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的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办学的大政方针和基本遵循,校(院)长会议是做好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总动员总部署总推进。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工作的重点,就是贯彻落实《条例》和校(院)长会议精神。河北省委召开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会议,行动快、力度大、措施实,结合自身实际,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奋斗目标、行动方向、教学科研、师资培养、基础设施、组织领导等各方面进行全面部署,有力推动了《条例》和校(院)长会议精神在河北的进一步落实。
切实履行党委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主体责任的有力举措。《条例》明确规定,各级党委是办党校(行政学院)、管党校(行政学院)、建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河北省委一直高度重视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着力加强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领导,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多次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研究解决党校(行政学院)建设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此次,又专门谋划在《条例》公布和校(院)长会议举办后,在全国率先召开省域范围内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会议,充分表明省委在切实履行党委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主体责任上的担当作为。
强化制度意识不断推动地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向前发展的重要探索。河北省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建设一流党校(行政学院)的若干措施》,并出台《河北省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规划(2020—2022年)》,用制度发声,用制度立规,把《条例》和校(院)长会议精神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既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又有务实的政策措施,还有切实的资金支持,用改革创新措施覆盖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河北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工作营造了制度氛围,奠定了制度基础,划定了制度蓝图。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河北省委召开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会议,在全国为推动《条例》和会议精神落地落细作出了重要示范,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我们相信,随着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迅速行动起来,把学习贯彻《条例》和会议精神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积极担当作为,不断提升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一定会开创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