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 牢 优 化 营 商 环 境 的 制 度 基 础

毛强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9年10月16日 第 A3 版 )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其优劣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兴衰、生产要素的聚散、发展动力的强弱。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一枚印章管审批”等一系列优服务、减税费、宽准入、强法治政策的落实落细,我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我国营商环境整体跃升了32位。
  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优化营商环境还要付出艰苦努力。有的部门和地区各种市场准入限制、市场监管不公、服务意识薄弱等问题依然突出。嘴上说亲商重商,工作中却层层设“门”,“玻璃门”挡投资于无形;“弹簧门”强推客商出局;“旋转门”让企业晕头转向……搞得市场主体无所适从。一扇扇“隐形之门”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营商环境,更是挫伤了市场主体干事创业的热情,已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绊脚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其最基本载体是制度规则。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核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要求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制定专门行政法规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来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破除不合理体制机制障碍,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这要求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有序清理废除现存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加快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保障公平的市场准入,以加强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以优化公共服务便利投资兴业,实施“负面清单+非违规不干预”的制度设计,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
  做到规则公开透明、监管公平公正,依法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政府所有规则和标准原则上都应该公开,不公开是例外,让市场主体知晓并按照规则和标准去做。确立对内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一律平等、一视同仁的营商环境基本制度规范,做到监管公平公正,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依法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让市场主体安心创业、放心发展。
  加强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中国经济已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必须不断拓展开放领域、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维护以规则为基础、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世贸组织规则的完善。营商环境相关制度要对标国际贸易投资先进标准与做法,形成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这不仅有利于更多吸引外资,也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优化营商环境永无止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需要持续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补齐制度短板,用法治化办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固化下来,释放营商环境的制度生产力,为市场主体创造审批少、流程优、效率高、服务好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