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志智双扶﹄激发内生动力
陈明星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9年05月08日 第 A7 版 )
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伴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志智双扶”越来越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视,很多地方均拿出真招实策,着力破解贫困群众“贫在素质”“困在精神”等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扶贫与“志智双扶”如何有效结合,仍然是困扰不少地方的一道难题。扶贫与“志智双扶”相结合,实际上是用“志智双扶”增强贫困群众底气、激发贫困群众志气、提高贫困群众勇气,提升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
依赖心理惯性化,须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在脱贫攻坚战中,一大批贫困群众已尝到了勤劳脱贫的甜头,真切感受到了党和国家扶贫政策带来的实惠,走上了脱贫奔小康之路,越干越有劲头。但也有一部分贫困群众存在“等、靠、要、比、怨”的思想,甚至把党的扶贫好政策错误地当成了养懒人的政策,在现实中表现为:一是争当贫困户,由于针对贫困户的教育、医疗、住房等优惠政策逐步完善,一些并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农户削尖脑袋要进贫困户系统,并由此带来一些不稳定因素;二是争做低保户,随着低保标准逐年提高,并与医疗等政策优惠挂钩,得“红眼病”的群众越来越多,因争低保而引起纠纷乃至闹访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坐等政府救济,一些群众自身发展动力不足,不发展产业,不找致富路子,只想坐等政府帮助、救济,但在婚丧嫁娶方面讲排场、搞攀比,加重贫困程度。根据上述三点归纳,大部分贫困问题表面看是物质性贫困,但究其根源在于缺乏“人穷志不穷”的精神和改变贫困现状的知识、能力和手段,以前那种“干部干、群众看”“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政府送小康”的观念还未彻底扭转,主动脱贫致富的动力和积极性不足,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需要积极为困难群众搭台清障,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坚定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鼓舞斗志,增强自我造血功能。
根除“待遇”思维定式,须激活脱贫的活跃心态。当前,贫困群众中文化素质偏低者比例较高,不读书不识字、填表算账都困难,脱贫能力普遍欠缺,久而久之,形成一种自己什么也干不了的消极心态,觉得不会有适合自身的脱贫项目,认为自己家不可能在一两年内脱贫。部分深度贫困人口没有脱贫的愿望,他们不去分析贫困的主客观原因,不是去寻找脱贫的办法,而是把自己的贫困归结为“命”,把安于贫困称作“认命”,把改变“命运”寄托给“下辈子”。还有部分贫困人口即使有了一定脱贫条件,也没有很强的脱贫愿望,他们担心的“失去”,不是失去“贫困”,而是担心失去扶持、失去关怀、失去送钱送物,他们把扶贫当作一种“待遇”。部分贫困群众甚至觉得政策好就靠政策养着,有点不如意的事就去找政府“闹”,对来家里帮扶的干部很麻木,认为干部比自己更着急,自己不脱贫干部难交账。贫困户处在贫困状态久了,他们挣脱贫困枷锁的多次努力失败之后,就会失去主动脱贫的信心和勇气。所以,需要引导贫困户从思想上摆脱贫困的消极心态,帮助贫困户突破原先的思维定式,把他们的脱贫愿望再次激活,形成脱贫的活跃心态。
项目选择悖论化,须找出适合每个家庭的脱贫项目。贫困往往是多种因素叠加形成的,包括住房、财产、资源、能力和抵抗风险能力弱、易返贫等多种贫困因素,导致扶贫项目选择面临两难悖论。一方面,产业扶贫是根本,稳定脱贫需要产业支撑;另一方面,贫困人口一般思想观念比较滞后、受教育程度较低,不愿接受新兴事物,不敢尝试自主创业,抗风险能力弱。所以,绝不能因此而越扶越贫,而是根据每个贫困家庭的致贫原因,包括家庭成员结构、劳动力状况、技术特长和致富欲望等方面原因,在项目选择时应该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找出真正适合每个家庭的脱贫项目。
考核内容缺位化,须运用灵活且长期性的考核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是真实准确检验脱贫攻坚成效、确保真脱贫脱真贫、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有效手段。通过对贫困人口识别退出准确率和群众对帮扶工作满意度等主要指标的入户调查和综合评估,科学分析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各地创造的经验和取得的成绩,较好发挥了以评促改,切实提高脱贫攻坚的精准度、实效性和可持续性作用,是完全有必要且可行的。但在具体考核评估过程中,往往重“显绩”轻“潜绩”,对贫困人口的思想工作恰恰是“潜绩”,是需要较长时间努力的过程,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甚至还会出现思想反复、抵触等情形。如果扶贫考核不能充分考虑“志智双扶”的特殊性,势必对扶贫工作、扶贫方式产生不利的导向。所以,考核扶贫成果时不仅需要注重“显绩”,更需要看重“潜绩”,要能运用灵活的考核制度,将“志智双扶”的过程和长期效益也纳入考核体系和第三方评估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