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国家战略安全的一个视角

——评《当代中国战略安全与军控外交》

樊吉社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8年11月07日 第 A5 版 )

  40年前,我国开启了改革开放、面向世界、融入国际社会的进程,中国战略安全与军控外交亦同步进入全新阶段。如今,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回顾中国战略安全与军控外交的历程对于总结历史经验、指导未来外交实践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外交部军控司王群司长主编的《当代中国战略安全与军控外交》一书即是这一背景下的重要著作。中国战略安全与军控外交政策的系列调整与变革是改革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梳理总结该领域外交变迁可管窥中国与世界关系的变化。《当代中国战略安全与军控外交》为解读我国战略安全与军控外交提供了一个权威文本。该书梳理了战略安全与军控外交的历史沿革、内涵与外延,并对我国军控外交的实践分期进行了分析、归纳和总结,还在国内首次对战略安全与军控外交的概念进行了定义。在这一领域,我国走过了奠基时期,经历了全面参与时期以及大力拓展时期。
  首先,这是我国与国际军控与防扩散机制实现完全“接轨”的过程。我国曾经被排除在联合国之外,因而没有加入多边军控机构和机制,没有参加某些多边军控条约的谈判,更不可能签署那些协议。改革开放让我国逐步与现存国际军控机制和制度安排“接轨”,我国陆续加入裁军谈判会议、国际原子能机构、桑戈委员会、核供应国集团等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签署了核、生、化和常规领域的条约和议定书,并积极参加了诸如《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谈判、《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无限期延长和该条约的审议大会等。
  其次,这是我国政府部门分工逐渐明确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逐渐完善的过程。部门分工包含两个层面:一是我国于1983年起开始任命专职的特命全权裁军事务大使常驻日内瓦参与裁军谈判会议相关工作,于1997年成立了专门处理战略安全与军控事务的机构——外交部军控司;二是各政府部门细化分工和协调,各自处理涉及核、生、化和常规武器相关的事务,例如商务部成立了专家委员会、设立专门处理出口许可审批部门,我国还成立了国家原子能机构对接国际原子能机构等。除了分工明确,我国还逐步建立了一整套严控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的条例、法规和法律体系,并根据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我国政府部门的设置和分工、跨部门的协调,与之相应的法律和法规均已经与国际通行做法一致。
  最后,我国在战略安全与军控议题上逐步完成了从国际军控事务的边缘力量走向核心角色的转变。我国曾经被排除在国际体系之外,曾经是多边出口管制机制的防范对象,曾经遭受其他国家的禁运、制裁。如今,经过40年的发展,我国已然是战略安全与军控领域至关重要的力量和声音,成为各国寻求支持、协调与协作的重要国家。事实上,在处理中东、南亚和东北亚等地区核扩散挑战时,中国均是不可或缺的核心力量,没有中国的不懈外交努力和诸多实质贡献,地区防扩散问题很难取得如此多的重要成就。
  我国与现存国际军控与防扩散机制的接轨、我国政府部门分工明确、相关法律法规日臻完善、更积极参与国际和地区战略安全与军控事务,这是我国在这一特定外交领域走过的历程,更是微缩了改革开放40年中国与世界关系调整、转变和升华的历程。
  如今,我国已经进入塑造与引领战略安全与军控外交进程的阶段,未来我国必将是国际舞台上积极参与引领全球安全治理的核心力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