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纪委书记 郭滇华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7年10月09日 第 A7 版 )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国理政的“顶层设计”,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大力推进社会治理体制的完善和社会治理方式的创新。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把“共建共享”提高到了发展战略和国家行动的高度,为进一步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构建以“全民共建共享”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社会治理格局,需要坚持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坚持公众参与的“全民性”。社会治理的主体不再是单一的政府,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社会及公民之间的关系,培育多元化的社会治理主体,增强公民的自治能力与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其次,坚持治理过程的“共建性”。以增进民生利益为基本出发点,着眼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需求,政府与各种社会组织、广大公民在沟通、协商、互信、互动的治理平台上,解决社会公共问题,实现治理能力与服务效益的不断递增,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最后,坚持治理成果的“共享性”。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进而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