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 明 厨 亮 灶 ” 更 要 严 明 执 法

吴凡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7年09月25日 第 A3 版 )

    食品安全问题是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最大、最受关注的话题。我国立法一向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关涉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各部门不断增加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有效的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体系正在形成,食品安全状况呈现“总体稳定、趋势向好”的格局。但从现实情况看,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依然存在不少难点,亟待更加有效与严明的监管手段。
  “明厨亮灶”是食品安全监督链条的一个环节
  “明厨亮灶”,是指餐饮服务单位采用隔断矮墙、透明玻璃幕墙、视频显示、网络展示等方式,将餐饮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公开展现给消费者,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对于餐饮行业而言,危机公关做得再漂亮,也不如厨房干净让人心安。2017年初,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提出获得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行“明厨亮灶”。8月28日,针对近期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国烹饪协会和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联合发出《关于“餐饮业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卫生水平”的通知》,其中一条就是倡议各地主动引入“明厨亮灶”工程。
  通过“明厨亮灶”,餐饮单位可即时向消费者展示厨房的卫生状况,满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为监管机构提供了便利,让监管的力量扩散到全社会,对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积极意义。但必须清醒认识到的是,“明厨亮灶”只是食品安全监督链条的一个环节,在治理食品安全方面的作用是有限的。一方面,“明厨亮灶”限于营业时间内的监督,但很多食品菜肴的加工或半加工可能在营业时间前就已完成,“明厨亮灶”无法全程、全面有效监督餐饮企业厨房食品制作过程,存有一定的监管漏洞。另一方面,“明厨亮灶”展示了用料、加工等过程,但就许多现实案例来看,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往往出在材料来源环节,而这一环节的安全,是“明厨亮灶”无法有效解决的。要让“明厨亮灶”真正发挥作用,更重要的是相关配套工程尤其是执法的完善落实。
  最严《食品安全法》需要最强执行力
  不折不扣的执行才能体现法律的权威。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或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将承担10倍且不低于1000元的赔偿,并承担行政处罚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生产销售假药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的,最高可被判处死刑。可以说,我国的食品安全立法基本做到了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但在现实中,之所以仍有违法者铤而走险,认为食品安全违法成本太低,并不是因为食品安全法律的惩戒力度不够,而是因为法律的执行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不断提升检测技术和水平。执法机关必须要有执法依据和标准才能进行依法处罚。在对有毒有害食品进行检测的标准方面,目前还存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有差距、标准过时或缺乏明确标准等情况,这容易使得违法分子有机可乘。另外,按照法律规定,此类标准是由国家卫计委负责制定完善的,集中的标准制定权在客观上可能滞后于现实需求,这方面的工作进展相对缓慢。要充分整合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提高检测能力,特别要加强市、县基层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把行政区划内高校、院所、卫生机构的食品检测检验力量用起来,实现资源共享。
  二是强化食品安全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认识。要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让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等了解自己的责任与义务,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要提高执法能力,细化并加重对失职的地方政府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对有瞒报、谎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行为的,依法将处分及时落实到位,建立一支高素质食品安全执法队伍。
  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用好“吹哨人”制度
  食品“吹哨人”制度,即知情人士的爆料制度,就是鼓励食品企业员工“内部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的,该企业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这是我国法律对“吹哨人”制度的明确规定。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会同财政部近日发布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内部人员举报奖励机制: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内部人员举报的,可在奖励标准上追加奖励金额。办法同时明确,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之所以高度重视“吹哨人”制度,是因为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往往较为隐蔽,行为人可能在短时间内破坏现场、销毁证据,给执法机关的取证带来很大困难,也会使得这些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持续地、隐蔽地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随着智能手机等设备的普遍使用,掌握“内幕”的内部知情人很容易拍摄到违法现场和作案人员,这是外部监管力量无法做到的,对于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降低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增强法律的威慑性有难以替代的作用。可见,“吹哨人”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能够通过切实有效的体制机制来唤起更多的社会良知,号召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中来,应从建立健全投诉举报体制机制、提供人身及就业等方面的保护、完善奖励激励机制、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等方面来保障“吹哨人”的权益,减少这一制度在实践中的阻力,力争让这一群体早日释放应有的正能量。
  食品卫生安全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更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所在。要进一步通过政府监管、执法部门执法、生产经营者自律、行业协会引导、消费者维权、媒体舆论监督等加强社会共治,对食品安全问题持续追问,清醒看待企业的危机公关,让违法企业实实在在付出代价,使餐饮行业食品安全问题得到真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