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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司法实践紧跟时代步伐叫好
杜晓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6年01月04日 第 A7 版 )
近期,上海徐汇法院审理了一起新类型侵权案件:消费者通过手机APP平台订购美睫毛服务,导致眼部受伤。法院判令提供服务的美容师赔偿,APP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APP更多表现为互联网经济的载体,APP的火爆最主要是因为其中蕴藏着大量商机,鉴于APP强烈的逐利冲动,对于APP的法律规制必须要及时跟上,否则就会导致一系列市场主体失去约束后通常会出现的问题。
现在最为关键的问题是,APP的发展速度太快,无论是表现形式还是商业模式都可以用日新月异来形容,甚至要给出一个准确的法律层面的定义都不容易。比如在本案中,被告就辩称,其自身是O2O服务平台,只提供居间服务,并不提供上门美甲美睫服务,与美甲师不存在雇佣关系。O2O是电子商务比较新的一种模式,被告以此作为辩护理由,的确对司法提出了一定挑战。本案的最终判决结果是令人称道的,强化APP提供者在市场经济中的法律责任是大势所趋也是必然要求,在一定程度上确立起了规范APP发展的法律风向标。
如何引导APP健康成长,立法以及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固然是题中应有之义,但也必须高度重视个案对于APP行业的指导意义。APP的多样性和多变性,堪称是技术与商业紧密结合的最为前沿的领域。单靠立法规制很难跟上APP的发展步伐,所幸的是,通过本案人们看到了法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于案件高度负责,对于科技发展实事求是的态度,值得充分借鉴学习:法官陈强上网搜索此类APP平台的运营模式,并亲自下载安装了解软件详情,还组织法官助理就此案件进行探讨。在个案中正确地依法对待APP,彰显出“互联网+”时代司法的与时俱进。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复杂多变的互联网背景下,要充分发挥司法实践中个案的积极作用,通过不断积累的典型个案绘制出有益于互联网发展的更加精密准确的规则体系。(2015年12月6日《法制日报》杜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