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审计监督遏制行政权力异化

陈尘肇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5年05月25日 第 A11 版 )

  作为国家治理重要组成部分的审计监督能够对行政权力异化进行预防、揭示和遏制,能够促进行政权力依法依规在规定的轨道内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审计监督与行政权力异化的关系分析
  任何权力失去制约和监督,必将导致权力异化。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是预防和遏制权力异化的关键所在。国家审计作为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是依法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行为,本质上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内生的一个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行政权力属于权力体系中的核心内容,国家审计的本质揭示,审计天然地具有对行政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特性,对行政权力异化进行监督是审计监督的职责所在。
  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这进一步明确了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行政监督方式相比,审计监督作为一种专职和专业行为,具有独立性、全面性和专业性等特征。其一,独立性是审计监督的本质特征。我国宪法和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也提出要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同时,审计机关不具备相关决策权和具体的行政管理职能,处于全然超脱地位,能够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其二,审计对经济监督的全面性。根据法律规定,凡涉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的使用和管理、涉及公众利益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就必须接受审计监督。这使得审计监督沿着资金和权力的运行轨迹,涉及众多相关的领域、单位和个人。其三,审计对财政、财务收支监督的专业性。审计监督是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监督,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不同监督方式在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中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最终目标为实现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实践中,审计机关注重与人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新闻媒体等各方监督的协调配合,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并与有关各方共同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增强了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运行的效力。
  审计监督对行政权力异化具有预防作用。审计监督对行政权力异化的预防作用,通过审计具有的预防功能和抵御功能体现出来。从审计本质看,所谓预防功能是指国家审计凭借其内生的威慑作用及独立、客观等优势,能够对行政权力运行中的异化风险隐患起到预警的功效和能力。抵御功能是指国家审计通过处理处罚、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等方式,促进健全制度、完善体制、规范机制,从而抑制和抵御行政权力运行中各种异化问题的功效和能力。审计监督内生的这两个功能,正好契合了行政权力异化产生的根源,从理论上说,国家审计在其职能范围内能够起到预防行政权力异化的作用。
  权力异化的产生根源及表现形式反映出,很多行政权力异化现象之所以发生,原因在于行政权力的配置、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或是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有些外在的制度机制并未随之发生改变,已不能适应当前行政权力运行的需要,不能完全对行政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造成行政权力边界不清,职责范围不明确,行政权力运行出现漏洞、空白和偏门。另外,有的行政权力主体,本身法治观念淡薄、“官本位”思想和家长制观念浓厚,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观念比较淡化,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等因素,致使行政权力主体未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分析这些年审计查出的问题线索,常见的滥用权力行为一般是利用制度监督的漏洞或空白,从微小事件开始,逐步演变为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性质恶劣的违法犯罪问题,严重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通过审计监督,以发现的问题为基础,从微观到宏观、从个别到一般、从局部到全局、从表象到实质,深入分析行政权力异化问题产生的原因,从而找出行政权力运行中的体制障碍、机制扭曲、制度缺陷、管理漏洞,提出规范行政权力依法依规、有序高效运行的审计建议。从根本上讲,通过经常性的审计监督行为,将一些苗头性、趋势性和倾向性的行政权力异化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预防出现影响更为严重的滥用权力行为。同时,针对行政权力运行中出现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其建设性,为行政权力运行发挥“安全阀”和“屏蔽器”的作用,能够预防出现更大范围内的行政权力异化事件,提高行政权力在法定轨道内运行的能力。
  审计监督对行政权力异化具有遏制作用。审计监督对行政权力异化具有的遏制作用,通过审计内生的揭示功能体现出来。所谓揭示功能,是指通过审计监督,揭露违法违规、经济犯罪、损失浪费、奢侈铺张、资源利用不合理以及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反映出行政权力运行的真实情况和揭示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揭示的问题,国家审计在其职能范围内依法对其进行惩戒,以起到遏制行政权力异化的作用。
  腐败是行政权力异化的极端表现形式,严重危害到政府的形象和威信,直接侵犯了社会公众的利益。多年来,审计机关始终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一手抓体制机制制度问题,促进改革深化。这两个方面要求始终贯穿于所有审计项目。从实践效果看,审计机关近些年向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移送了一批重大问题线索,还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了一批重大腐败问题,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根据每年掌握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审计机关深入分析其所呈现的特点,确定审计关注的重点和方向,有针对性地加大审计力度,并提出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建议,有效促进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审计监督预防和遏制行政权力异化的主要路径
  把握权力运行的内在规律,厘清权力异化产生的根源,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要求,以及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特征,审计监督要发挥好预防和遏制行政权力异化的作用,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紧紧依靠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以行政权力行使主体为抓手,促进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履职尽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同时要求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一把手作为行政权力行使主体的核心,是审计监督的重点对象。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努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规范化水平。重点是着力监督检查所承担的贯彻中央政策措施情况、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主动作为、有效作为,推动重大决策落地生根,对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倾向的领导干部,依法依规揭示和反映,促进领导干部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做到为政清廉,秉公用权,切实履职尽责。
  以行政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为重点,促进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审计监督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贯彻始终。一是重点关注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和效益性。审计中,着重揭露和反映“三农”、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扶贫、救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不公平、不公正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通过绩效审计,查处重大资金、重大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公共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大量闲置、损失浪费、铺张挥霍等问题,以促进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二是加大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频发的重点领域、部门和环节的审计力度。要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贷款发放和证券交易、国有资产和股权转让、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揭露和查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问题,推动政治生态环境建设。三是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等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揭露顶风作案、侵害人民利益的行为。通过审计,促进从严治吏、正风反腐、严明党纪,以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目的,推动体制机制制度健全和完善。国家审计对行政权力运行进行制约和监督的目的,在于通过反映的突出问题,促进体制、机制、制度健全和完善,让行政权力在监督中避免“任性”,推动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基于此,审计机关注重发挥宏观性和建设性作用,依据涉及领域广泛、掌握大量的微观经济单位和行业领域的相关信息,通过数据挖掘技术,注重对发现的漏洞和问题进行总结和归纳,进而从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层面查找原因,分析提出改进的意见与建议,进而改革体制、健全法治、完善制度、规范机制、强化管理、防范风险。不仅推动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的制度改革,也推动同行业领域或跨行业领域的制度机制革新,更高层面上也推动体制的相应改革。如财政领域的预算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金融领域的金融创新业务管理、国有企业的改革、投资领域的招投标管理、社会保障制度的顶层设计等等。同时,审计监督要正确把握行政权力运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制度及时予以反映,推动改进和完善,切实推进“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的行政权力运行体系建设,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作者系审计署党组成员、副审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