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被简单置换
马涤明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5年05月11日 第 A12 版 )
我一直认为,“高薪”与“养廉”之间从来就不存在绝对的正相关,因为贪腐成因主要来自贪欲。而如果“欲壑难填”之说不虚,那么,拿什么填满贪婪之壑就是一个无解的问题。至少目前看,有很多例子证明仅仅用“高薪”单兵突进,是难以担当“养廉”之任的。
“高薪养廉”一词很多人说出自新加坡。新加坡政府职员薪水确实很高,李光耀时代以后,贪腐也确实得到有效遏制,目前也极少曝出官员贪腐丑闻。然而,所谓“新加坡高薪养廉”,却有误读了。中国一些学者赴新加坡考察发现,新加坡政府官员高薪制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逐步实行的,1994年用法律形式加以规范、约束。而在这以前,新加坡政府已通过制度约束解决了廉政问题。实施高薪政策,并不是用来“养廉”的,而是为了吸引人才。
不是说“高薪”对“养廉”没有作用,而是离开有效约束这个前提,任何的激励手段都未必能实现廉洁,因为权力滥用的不确定决定着廉政的不确定性。所以对“高薪养廉”,要摸索有效的制度模式,同时要警惕,某些人套用偷换概念为自己谋不正当利益。(2015年4月11日《扬子晚报》马涤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