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去的“江村”风景

马建红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5年05月04日 第 A12 版 )

  在给学生开列的参考书目中,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与《江村经济》,总是排在前面,仅次于林达的法律系列故事书。“江村”是费孝通先生在其名著《江村经济》中实地考察过的太湖东南岸的“开弦弓村”,是他写作《乡土中国》的模本。
  费孝通先生对开弦弓村调查的时间是在1936年的7月到8月间。这个时期,“江村”“正经历着一个巨大的变迁过程”。在乡土社会中生活的人,由于熟悉各种传统规则,并把这些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所以人们不用问理由,理所当然地就认为应该加以遵守。遇到纠纷时,人们也一般不会去打官司,而是由乡村里的“长老”等权威进行调解,而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长老在“评理”中可能会把双方都骂一通,依着他认为是“应当”的进行处理,最后的结果则是双方时常就“和解”了。
  其实,就在费孝通先生写作这本书的时候,那种迫人的变革已经开始,他也感受到江村那种基于人与人的熟习而培植和维护的乡村秩序的规则,已经不敷适用。在这样一个封闭而比较单一的社会中,养成了对新成员、新合伙人和新生活方式的排斥,这种排斥既可能是心理上的,也可能是生意上的,它固化和简化了人们的生活需求,限制和堵塞了财富增值的其他路径,其结果自然是普遍的不富裕甚至是均一化的贫穷。
  在当下的中国,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人们观念的转变,一方面,农村的空心化现象越来越普遍,像媒体报道的陕西“两个人的村庄”虽有些夸张和极端,却也勾勒出了由传统熟人社会向现代陌生人社会转换的大致轨迹;另一方面,是大量农村人口的迁徙,他们暂居或定居在许多类似“江村”的城镇,生活在同一社区,虽然“鸡犬之声相闻”,却是“老死不相往来”,在这个由陌生人组成的快速变迁的社会里,人们的交往规则和纠纷解决模式也在必然发生改变,这就需要有法律在场,来增加陌生人之间交易的可能和安全,毫无疑问,这也是当下亟须推进法治的理由之一。
  我们熟悉的无数个“江村”正在远去。不过,无论在“两个人的村庄”,还是在繁华的都市,我们还会时不时地找到熟人社会的影子。正像我们经常会回眸逝去的童年一样,重情、重义、修德、守信,致力于生活的和谐与绵续,依然是我们这个民族共同的怀想。(2015年4月18日新华网马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