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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得改善 民生添福祉
——2014年我国林业工作综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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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时报 》( 2015年02月02日 第 A11 版 )
山东:扎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林业有害生物被称为“无烟的森林火灾”。近年来,山东省着力创新防控体制机制,积极实施科学治理,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范围减少、危害程度降低。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双线”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组织督导组进行明察暗访。省、市、县三级均将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初步建立了防控投入保障体系。
坚持预防为主,强化监测检疫。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强化疫情普查监测。对美国白蛾监测,测报点和村级监测员实行日报告制度,县对市实行周报告制度,市、省级实行半月报制度。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实行月报制度,各乡镇与护林员签状包片监测。在22个县开展检疫测报标准站建设试点,每处标准站补助18万元,将于2015年建成运行。
创新防控机制,推进社会化防治。积极培育防治公司、森林医院等社会化防治力量,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除治有偿服务。政府负责筹集资金,组织招标防治企业,林业主管部门制定防治方案,加强监督管理,中标企业按要求实施防治作业,形成市场化运作、合同化管理、专业化防治的社会化防控体系。制定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组织资质规范,开展防治服务组织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认。与相邻省份签订合作协议,省内相邻市、县、乡之间建立联检联防联控制度。
实施科学治理,提高防控成效。全省推广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第一代、第三代幼虫,采取政府招标购买防治服务方式,吸引20多家防治企业参加飞防作业。2011年以来全省飞机喷施无公害药剂防治1亿余亩次,防治效果达96%。同时,采取人工剪除网幕、杀虫灯诱杀、地面喷洒无公害药剂和释放天敌等措施,实行综合治理。省财政每年拿出400多万元专项资金,补助16处有害生物天敌繁育场,繁育释放周氏啮小蜂864亿头;连续两年投入680万元,建立17处苏云金杆菌防治美国白蛾示范区,防治面积76万亩,防治效果94%。
湖北:启动绿满荆楚行动实现三年绿色全覆盖
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湖北省启动“绿满荆楚行动”,以创建林业生态示范县和绿色示范乡村为载体,加快国土绿化,着力扩绿提质,力争用3年时间新造林852万亩,实现全省宜林地绿色全覆盖。2014年全省完成人工造林253万亩,创建10个林业生态示范县,581个绿色示范乡村。
创新投入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群众参与,3年投入74亿元以上。省财政整合涉林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绿满荆楚行动。通过政策扶持、金融支持、制度改革等措施,引导各类工商企业、合作组织和自然人投资造林。2014年全省基地造林中,80%是工商企业和合作组织造林。
实行造管结合。坚持谁造林、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企业造林企业管,个人造林个人管,集体造林专人管,不造无主林,确保造一片、活一片、成一片。
推行造林与产业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油茶、核桃、板栗、茶叶、中药材等经济林或林下经济。规划全省每年新增经济林和林下经济100万亩,其中每年新增油茶30万亩。
完善考评体系。2013年,省委、省政府新增或调增了林业工作在市、州、县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三农”考核、县域经济考核、省级文明城市考核中的指标和权重,增强了林业的话语权。从2014年开始,省、市、县政府层层签订造林绿化责任状。
重庆:深化集体林改增加林农收入
近年来,重庆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着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融资,走出了一条强林升值、促农增收的路子。近年来农民人均林业收入每年均实现了10%以上增长。促进了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新业态快速发展,2014年实现森林旅游收入79.8亿元。
切实明晰产权,落实承包制度。对未明晰产权的集体林地,启动集体林地清产核资和量化确权工作;对已落实到户的,认真做好查漏、补缺、纠错工作。全市林地确权率99.2%,发证率98.5%。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林权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市级、区县、乡镇、村社四级林权争议排查调处工作网络,还建立了分级调处机制、督导考核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共调解纠纷1.63万起、面积99.5万亩,调处率95%以上。
搭建林权服务平台,促进有序流转。全市24个区县建立了林权交易服务中心,涪陵、南川等区县成立了林权交易所,实现林权交易48.7万亩,交易额5.4亿元;林权抵押贷款83宗,抵押林地面积25.1万亩,贷款融资18.46亿元。出台了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2008年以来,全市流转集体林地546.4万亩,流转金额14.1亿元。
创新风险分担机制,确保资本顺畅入林。下发了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工作、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等意见。加强银林合作,与多家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签署合作协议,形成多方合作机制。为消除金融机构对林权抵押贷款的后顾之忧,市财政出资成立了农业担保公司,为林权等“三权”抵押贷款提供风险担保,实行政府、金融机构、承贷农民各承担1/3的坏账分摊,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全市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从2010年的30多亿元增长到460多亿元,其中林权抵押贷款达194亿元,在全市“三权”抵押中占据大头,且贷款不良率仅0.02%,金融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林权抵押融资后,大部分资金用于林业生产发展,其余资金变成林农的承包费、租金、劳务收入等财产性收入。健全政策性森林保险补贴制度,森林保险面积4250万亩,占全市林地面积的65.4%。强化林权融资服务,武隆县实行“一站式”林权抵押贷款,2014年共办理林权抵押贷款25宗,抵押林地面积4.64万亩,贷款1.14亿元,创历史新高。
广东:优化产业结构 提升发展水平
近年来,广东省不断优化林业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2014年全省林业产业产值达6336亿元,比上年增长13.24%。
着力培育森林资源。在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全力实施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过程中,注重加强森林资源培育,突出发展木竹资源,努力建设用材林、原料林、经济林、苗木花卉、珍贵树木和大径级木材培育5大类基地。目前,全省已建成商品林基地6010万亩;苗木花卉种植面积78.6万亩,年产苗总量77亿株;珍贵树木110万亩,大径级木材培育方兴未艾。
着力扶持林业龙头企业。积极扶持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业龙头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2014年,新评选出省级林业龙头企业22家,全省现有省级林业龙头企业137家、省级森林生态旅游示范基地83家,24个林业项目被确定为该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涌现出联邦、宜华、红苹果家具和大自然、圣象地板等9个中国名牌产品、55个省驰名商标。
着力发展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油茶和林下种养等新兴特色林业产业。依托460处森林公园、270处自然保护区、55个湿地公园,积极发展长隆集团、大南岭、雁南飞等生态休闲观光旅游业,经济产值超过1000亿元。油茶种植面积已达264万亩,油茶年产能4万多吨。粤东西北地区发展巴戟、砂仁、铁皮石斛、金线莲等林药种植,全省林下经济产值达239亿元,受益农民618.8万人。
着力推动产业集群式发展。引导各地突出特色,培育一地一品,带动林业产业集群式发展。同时,大力发展林产品物流业,全省建成130个大中型林产品市场。广东鱼珠林产集团创建的鱼珠电子商务网络交易平台,年销售额超过600亿元。
安徽:从严从实打好森林防火硬仗
安徽省一直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针对森林火灾高发频发的异常态势,采取一系列举措加强森林防火工作。2014年森林火灾受害面积3939亩,受害率为0.069‰,没有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已连续15年无重大森林火灾。
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省政府出台了推进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的意见,计划用3—5年时间全面建设森林防火三大体系,提高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综合能力。发挥武警森林部队作用,省武警内卫总队新组建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队,在森林防火重点市的安庆、黄山、六安、池州、宣城各组建了1支100人的市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队。全省共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158支、人员3824人。
大幅度增加投入。2014年落实中央投资5228万元、省财政资金2195万元。全省各级财政共投入森林防火专项资金4亿多元。从2006年开始,连续9年持续推进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省财政已投入4440万元,建设生物防火林带3433公里。
强化野外火源管控。进一步筑牢野外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林区巡护、联防联护“四道防线”。安庆市明确上山野外使用明火的一律依法拘留、使用明火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批捕。黄山市落实1320名专职护林员,每人配备1部GPS实行跟踪管理。春节、清明节期间,全省共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点1.1万余个,发放公开信350余万封、宣传单467余万张、防火手册45万本。
严格火灾责任追究。针对年初安庆等地森林火灾高发频发,省森防指快速启动约谈机制。安庆市迅速对50名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宣城市对24人进行问责处理,全省共有90余人因森林火灾被问责。
福建:开展木材储备基地建设
福建省是首批全国木材储备生产基地建设示范省,国家林业局安排该省2013—2020年8年间建设木材储备生产基地1762万亩。项目实施以来,福建省高标准划定国家储备林181万亩,建设完成木材储备生产基地87.98万亩,有效保障了区域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
坚持森林资源多目标培育。通过项目实施,基地林分年均生长量显著增加,一般树种用材林和珍稀树种用材林分别可达每亩1.5立方米和0.9立方米以上,明显高于全省乔木林年均0.5立方米的生长量。
坚持项目建设多主体参与。项目覆盖全省国有、集体和个人等林业各种经济所有制结构,共有49个省属国有林场、25个县办林场、8个林业合作社和2个集体林场承担项目建设,实现了多元主体共赢。
坚持改善生态和改善民生有机结合。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39亿元,其中90%以上为劳务支出,为社会创造劳动工日194万个,带动周边群众增加劳务收入2.15亿元。项目建设推进了种植结构调整,提高了林分质量,改善了生态。
坚持高标准建设。高标准选择林地、林分,新造林立地条件要达到该树种速丰林标准的林地等级,杉木、珍贵树种等选择Π类以上立地;现有林改培必须选择生长指标达到Π类以上的林分作为对象。严格种苗使用标准,新造林和套种补植用苗要采用高世代的良种。将不炼山造林、带状整地、保留林地阔叶树等生态化营造林措施应用于项目建设。
坚持高起点储备。精心筛选承储主体,严格制定划定标准。划定林分以商品林为主,公益林所占比例不得高于20%。划定具有培育珍稀树种和大径级材潜力的高质量林分。据调查,福建省国家储备林平均蓄积量为每亩9.97立方米,是全省乔木林的1.5倍。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参与木材储备的机制和模式,推进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
贵州: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
自2000年退耕还林工程启动以来,至2014年底贵州省已累计完成建设任务2010万亩,新增森林覆盖率近7个百分点。在国家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后,贵州省高位推动,严格要求,扎实推进。
编制实施方案。2014年完成了全省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摸底调查、种苗储备、实施方案编报等前期准备工作。在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启动之前,还先行安排了省级退耕还林还草60万亩。编制2014—2020年省级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县级作业设计。下一步,将抓住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契机,调整25度以上基本农田布局,扩大可退耕地规模。
分解年度任务。及时将国家下达该省2014年70万亩的计划任务和资金,分解到全省陡坡耕地面积较大、水土流失严重、石漠化程度深的毕节市、黔西南州等6个市州。各地正在抢抓冬春造林季节植树种草。
开展巡查督导。进一步明确和强化部门分工,落实发改、国土、林业、农业等部门在综合协调、土地落实、组织实施等方面的职责。每月定期由包片厅领导带队开展巡查督导,适时掌握工程实施动态,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总结并推广先进经验。举办政策和管理培训班,对全省100多名管理及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
云南:科学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试点
云南省自2008年启动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先后建立了8个国家公园。
界定功能定位。明确了国家公园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本质属性,并兼有科学研究、科普教育、游憩展示和带动社区发展等功能。这一功能定位,较好地处理了自然保护和合理利用之间的矛盾,保证了国家公园建设路子没有跑偏。
明确管理主体。鉴于国家公园以森林资源为主的特点,省政府明确省林业厅为国家公园的主管部门,并成立了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了林业主管部门在建立国家公园管理体制中的主体地位。
建立配套政策。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印发了国家公园申报、管理评估等两个指南。省林业厅开展了国家公园生态补偿、特许经营等研究,制定了巡护和监测管理办法。
编制标准规划。编制了《云南省国家公园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发布了《国家公园基本条件》《国家公园管理评估规范》等8项地方推荐性技术标准。
完善地方法规。《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已列入立法规划的第一类项目。丽江老君山和普达措2个国家公园实现了“一园一法,依法管理”。
国家公园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强化生态保护。建立的8个国家公园,使生态保护面积增加了32.8万公顷,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每年高达797.3亿元。在依法划定的国家公园区域内,用不到5%的面积开展生态旅游,促进了对95%区域的全面保护。二是带动社区发展。8个国家公园每年用于社区补偿和社区项目扶持的直接资金投入达3000多万元,周边群众开展相关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每年达2200多万元,从事相关管护工作获得的工资性收入每年达3000多万元,群众收入成倍增长。三是传播生态文化。通过试点建设,不仅使当地群众增强了改善生态、保护生态的自觉性,更使广大游客感受到了自然生态之美,传播了生态文化知识,增强了生态文明意识。
陕西:提升林业治理水平
林业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陕西省把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的总目标、工作的重中之重。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一是生态资源产权制度。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建立健全林地流转、林权抵押贷款及生态补偿等制度,积极探索推进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等生态资源产权制度改革。二是生态资源法律制度。近年已出台5部地方性法规,今后重点是加快制定林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探索用一些生态指标进行林业工作考核。三是生态资源市场配置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林权流转市场体系和管理服务体系。积极研究森林碳汇交易有关标准和流程,开展碳汇交易试点。四是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划定森林、湿地、物种3大林业生态红线,全省森林覆盖率不低于45%,湿地面积不少于460万亩,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五是生态补偿制度。有序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逐步完善补偿方案,加快兑付进度,加快研究制定有关湿地和荒漠生态补偿制度、公益林政府赎买制度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转移支付制度。六是生态修复制度。加快研究制定陕西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损害鉴定评估办法和赔偿标准,在全省形成科学的生态修复机制。建立自然修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制度,积极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
全面提升林业治理能力。一是提升依法治林能力。进一步加强林业立法,不断健全林业法律体系。加强林业法治机关建设,加强法制培训,严格依法办事。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违法必究。二是提升生态产品供应能力。依托生态红线保护工程、丝绸之路生态建设工程等十大生态建设工程,全面增强风沙治理、水土保持、治污减霾等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提升生态服务能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等十大林业富民产业,提供更多更好的有型生态产品。2020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三是提升科技支撑能力。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力培育林业科技创新主体,充分发挥林业科研机构和林业企业的作用,促进林业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四是提升林业信息化能力。筹建以智慧林业为核心的“黄帝陵林云”“秦岭林云”,创建陕西林业云计算数据中心,实现林业信息化与林业现代化深度融合,提升林业综合服务能力。五是提升生态文化传播能力。推动千顷森林博览园、古树名木保护与繁育、森林体验活动等十大生态文化项目,大力发展生态文化产业,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文化产品。
新疆:大力发展特色林果业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科学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推进特色林果业发展。目前,全疆林果种植总面积达1800多万亩,年果品总产量达到650万吨,年总产值达到430亿元,全区农民来自林果业的年人均纯收入超过1400元,占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20%左右,其中南疆4地州的农民来自林果业的年人均纯收入达2200元。一些林果业发展较早的县市,林果业收入已占农民人均年收入的50%。若羌县红枣种植面积达20万亩,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万多元,其中红枣收入就超过1.5万元,成为西部地区农民收入第一县。
坚持政策拉动。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出台了加快特色林果业发展、提高特色林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意见。国家加大林业援疆力度,在林业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2000年以来,新疆特色林果业累计投入资金152亿元,其中国家投资21.5亿元、自治区财政投入1.6亿元、地方配套30.4亿元、社会投资98.9亿元。
调优产业结构。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区域发展和区域化布局,调整优化树种品种结构。红枣、核桃种植总面积近1000万亩,均居全国第2位。杏子种植面积居全国首位。阿克苏、和田、喀什、巴州等林果主产区已初步形成区域化布局、科学化栽培、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特色林果业产业带。
强化支撑体系建设。加强以防治有害生物、防范低温冻害、防御大风沙尘为主的林果业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启动了100多项林果业课题研究和推广项目,建成各类林果标准化示范基地800多个。创建了林果业首席专家制度,在区内外聘请20位林果业首席专家。加强林果业技术培训,近年来培训林果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骨干150多万人次。加强县乡两级林果综合服务队伍建设,每个林果主产县市都有一支综合技术服务队伍。
推行科技创新。启动了林果良种补贴试点工作,全区试点面积达34万亩,林果良种使用率已达到100%。提出了生态健康果园发展理念,在阿克苏、巴州等8个林果主产区开展了生态健康果园试点工作,创建生态健康果园试点实验基地15000亩。启动了林果资源调查和测土配方施肥试点工作。
搭建营销平台。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林果产品市场考察及内地发达省市农林产品交易会、展销会。2006年起,先后在广州、乌鲁木齐举办各类特色林果产品交易(博览)会10次,与国内外客商、企业家和购销商签定经贸合作、购销合同和加工项目等957个,签约资金近480亿元,销售金额达2600多万元。依托全国对口援疆政策,鼓励各地及企业到对口援疆省市,积极创办新疆林果产品营销中心和专卖窗口,着力构建现代物流和营销网络新平台。
(国家林业局宣传中心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