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地方政府公司化倾向

任大刚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4年09月08日 第 A12 版 )

  据新华社近日报道,全国将首次针对土地出让金展开大范围审计。据估计,在过去13年中,土地出让年收入增长超30倍,总额累计近20万亿元。
  数额巨大、首次审计,是刺激公众神经的两大看点,且是在反腐败斗争轰轰烈烈的背景下。高达20万亿元的土地出让金成了“糊涂账”,其中到底隐藏了多少尚未发现的腐败,要等到审计结果公布才好下结论。但是查处腐败,显然不是这次审计的目的,至少不是主要目的。审计的目的,是要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所设定的改革内容“转变政府职能”之财税体制改革做基础性工作。
  进入新世纪后,土地出让金数额越来越大,在财政收入中的占比越来越高,地方财政的土地财政特点越来越明显。其所以如此,固然在于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导致的财政收支不平衡;但是土地产权制度、土地征收和补偿制度中的缺陷,也为土地财政打开了方便之门;而GDP增长导向的政绩考核,则是地方政府及其主政者热衷于土地财政的内在动因。以土地财政为主的地方政府公司化,至少带来三大危险。
  第一,政府职能错位。土地征收引发社会矛盾,征地冲突中死人伤人的事件不时发生。地方政府在地方事务中本应扮演市场秩序维护者的角色,但是在很多见诸报端的征地冲突中,它都成了利益一方,而土地所有者尤其是集体土地的所有者农民,其征地所得往往低于出让金额很多,个别案例中甚至低到只有土地出让金的二三十分之一,这一所得比例反衬出地方政府公司化的严重程度。
  第二,财政安全隐患。对土地财政的过分倚重,带来了很大的财政安全隐患。根据财政部数据,2013年全年地方本级收入为68969.13亿元,而20l3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41249.52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本级)的比例高达59.8%。姑且把“土地出让金”视为一种税收,试问有哪一个行业所缴纳的税收能够占去全部地方税收的60%?
  第三,与民争利。如此高比例的土地出让金,对某些地方的政府来说,像染上毒瘾一般难以解脱,一有增加,便喜形于色,一有减少,便惶恐不安。也因此,地方政府被公众指认为是高房价的第一推手、与民争利的热衷者。
  这种公司化倾向必须治疗,其前提是必须清楚它的基本情况:规模有多大?目前的使用状况如何?明了这些基本情况,才能根本厘清中央和地方财权事权的划分,设计可行的财税体制改革措施,以及人大如何在土地出让金的监管和分配中起到重要作用,从而使土地出让金不再成为地方主政者追逐的猎物。在此基础上,政绩考核办法的改革才能真正有效,地方政府去公司化才有可能。(2014年8月29日《东方早报》任大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