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工业林外发展的一个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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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时报 》( 2014年06月09日 第 A8 版 )

  伴随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伊春在全国率先禁止森林商业性采伐,由此揭开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新篇章。为了确保停伐后林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伊春市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林业经济林中发展,林区工业林外发展”和“进口抓落地,出口抓加工”的战略部署,将木材采运业的闲置生产要素、林产工业的优势资源和招商引进的战略投资者成建制地转移到绥芬河市,优势互补地辟建了总面积2.8平方公里的“伊春—绥芬河木材储备加工物流园区”。园区的诞生是伊春与绥芬河跨区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一次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

  战略性转移换取根本性保护
  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是伊春就采伐限额所做出的第四次调减,也是最彻底的一次。在历次调减过程中,一直伴随着保护与发展的博弈。为了实现二者的平衡,历届市委、市政府立足于每次调减所处的现实条件,进行了一系列递进式的探索和实践。
  回顾前三次调减历程,第一次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木材产量由500万立方米调减到240万立方米,这种为了生态平衡而采取的近乎“休克式”政策性调减,直接导致森工企业陷入全行业亏损,“友好”“新青”等四大国有木材加工厂全部破产倒闭,十几万产业技术工人下岗。第二次是上个世纪末,国家启动实施天保一期工程,产量由240万立方米调减到136万立方米,为了解决“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问题,伊春总结推广了铁力局“一改两管三分”和双丰局“两调一转”的改革转型经验,引导森工企业和产业工人分散突围,或到俄罗斯远东地区进行木材采伐,或前往绥芬河、同江等口岸城市投资办厂。经过异地“二次创业”,最先走出大山的伊春人都很好地发展起来。目前,仅在绥芬河的伊春籍规模以上木材加工企业就发展到了近40家。乌马河林业局在俄拥有林地50万公顷,年采伐量20万立方米。第三次是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后,伊春于2011年主动停止了天然林主伐,仅保留36万立方米的抚育伐。针对停伐带来的影响,伊春按照“割小壮大”的思路,积极引导企业整合重组,淘汰了一批分散在施业区内的粗加工企业,培育壮大了“光明”“友春”等龙头企业,由此推动了林产工业由粗加工向精深加工的快速迈进。
  而此次全面停伐,使森林资源保护与林产工业发展之间的初步平衡再一次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受本地原材料供应链条断裂影响,全市有765户林产工业企业面临停产、315万立方米的加工能力面临闲置、3.5万产业工人面临失业,按照“林业经济林中发展,林区工业林外发展”的思路,市委、市政府决定打破“画地为牢”的属地意识,把“林外”边界由“市域内”拓展到“市域外”,将木材采运业的闲置生产要素和林产工业的优势资源战略性转移到资源富集、产业集聚的地方去,让生产要素跟着资源走。经过反复论证协商,伊春与绥芬河市达成共建木材储备加工物流园区的协议。这一战略性转移,将从根本上破解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对森林资源的矛盾诉求,换取对森林资源和林产工业生产要素的双重保护,引导保护与发展走向并行不悖之路。并且,伴随伊春森林资源的高效恢复,在下个轮伐期到来时,伊春的林产工业将再次复兴。

  做强林产工业的新路径
  黑龙江是林业大省,有着雄厚的林产工业发展基础,但受粗放生产方式的制约,林产工业一直大而不强,集约化和规模化程度不够、产业链条不完整、产品附加值低、物流体系和营销网络不健全、自主研发能力弱、品牌建设落后等问题普遍存在。在全省进入全面停伐的新时期,上述问题更是严重制约了黑龙江林产工业的发展。但黑龙江的大中型森工企业仍然保留着良好的产业基础,有着巨大发展空间。因此,必须引导企业由粗放发展向集约发展转变,共同推动黑龙江林产工业由“大”转“强”。
  资源优势与技术优势的结合。绥芬河作为口岸城市,依托每年400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进口,具备显著的木材资源储备优势,但是由于其相对薄弱的林产工业基础,原木进口后主要以原材料的形式集散到全国各地,资源优势发挥不出应有的经济效益。而伊春作为森工城市,在木材生产、加工、销售以及对俄开发等方面拥有雄厚的技术优势,但是受原材料供给限制,林产工业萎缩,技术优势也发挥不出应有的经济效益。园区的建设,将促成资源优势与技术优势的结合,推动资源和技术走向价值最大化。
  进口抓落地与出口抓加工的结合。经过多年来的建设和发展,绥芬河逐步成为以铁路运输为主体,以陆海联运为链接的国际区域性物流中心。尤其是随着转口贸易和加工贸易的不断发展,进口木材加工复出口(俄、日、韩、美等国家和地区)的外向型产业格局逐渐清晰。园区的建设为以加工为基础的转口贸易提供了载体,推动了进口木材的就地储备和就地加工。这既延伸了产业链条,又提高了生产效率、节约了生产成本,实现了“一进一出”对林产工业发展的双重拉动。
  政策与资本的结合。绥芬河作为黑龙江省唯一的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试点口岸,享受加工贸易项下锯材出口不受配额限制的政策,还享受边境经济合作区以及黑龙江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而伊春作为生态功能区和资源枯竭型城市,享受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但是,只有政策与资本的充分结合才能释放出经济效益。园区的建设,叠加放大了两市的政策效应,同时通过转移和吸引新资本的注入,将实现“政策吸引资本集聚”与“资本放大政策吸引力”的良性互动,引导优良资本集群配套发展。
  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结合。对于黑龙江全省来说,园区的建设,将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与绥芬河东北亚经济贸易开发区的建设结合了起来,将使伊春生态建设更为深入,也将使绥芬河经济贸易区的林产工业更为繁荣。这将推动黑龙江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提升,对全国乃至整个东北亚地区的生态安全和经济发展都将会是一个有力的促进。

  推进园区建设的基本设想
  作为“林区工业林外发展”的一个新尝试,伊春—绥芬河木材储备加工物流园区的建设没有任何先期的经验可供参考和借鉴。自作出建设决定以来,两地立足实际、着眼长远,一直在对建设方案进行缜密研究,并伴随各项工作的全面展开,在顶层设计中持续论证、理性调整。目前,两地就推进园区建设提出“转移、建设、发展、保障、共赢”五个层面的基本设想。
  转移是园区建设的前提。计划将生产要素分三批有序转移:第一批主要是高级技术团队和企业管理团队,通过转移,组成机构、完善规划、协调推进;第二批主要是龙头企业闲置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工人,以及先期分散突围到绥芬河的伊春籍林产加工企业,通过转移,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效应和吸附效应;第三批将成建制地转移生产设备和技术工人,通过转移,推动企业的兼并重组,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在主体生产要素转移的同时,伊春将积极引导和支持部分优质企业保留一定数量的生产要素开展产品和技术研发,保证对库存资源的高效利用,并提高生产线的产出价值。最终目的是将伊春培育成林产工业产品和生产技术的研发中心,并在园区进行孵化转产,实现由产品输出向核心技术输出的转变。
  建设是园区发展的基础。在转移的同时,按照“产城一体化、加工为主导、服务业为支撑”的建设方向,计划利用3年时间分三期建设五个版块,即中俄宽轨铁路运输区(货场)、木材储备区、木材加工区、物流商贸区和生活服务区。铁路运输区由北京佳龙集团重点建设500万吨换装能力的宽标轨铁路专用线。木材加工区由光明、友春等龙头企业重点建设家具、地板、集成材、指接板加工基地。木材储备区重点建设封闭式仓库、露天堆场和集中烘干区。物流商贸区重点建设产品展示厅、装运货站以及商务洽谈、法律咨询、报关检验综合体。生活服务区重点建设员工公寓、幼儿园、社区医院和物业服务体系。
  发展是园区建设的核心。一是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引导上下游产业按照科学的产业链条集群配套发展,推动以剩余材料和废弃物为原料的副产品加工业发展,建立大循环的内部经济生态体系,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品附加值。二是将实体营销和电子商务营销结合起来,建立网上展示和销售电子平台。三是培育传统与新兴媒介优势互补的品牌宣传载体,植入品牌文化,塑造园区品牌。四是组织伊春的高级技术工人开展技术培训,为绥芬河的产业发展培育本土人力资源。
  保障是园区建设的两翼。一是原材料供应保障。由国家层面与俄方签订长期的原木进口协议,并同步拓展原材料进口渠道。二是原材料进口安全保障。严把木材检疫消毒关,做好生物防疫,避免生物入侵,保证生态安全。三是产品质量保障。对照外贸要求,按照国际标准生产,保证产品向欧盟等地区的顺利出口。四是对园区企业的服务保障。制定负面清单,推行“一张表问卷式”“一站式”“保姆式”等服务方式,打造零障碍的优质服务环境。
  共赢是园区建设的目的。伊春和绥芬河打破市域壁垒,摒弃本位主义,通过共同建设园区,伊春把最好的生产要素投放到绥芬河,绥芬河更是为产业的承接发展提供一切有利条件。这种联姻式发展将为区域经济刻画雏形,也将为两市在更多领域和更大程度上的合作发展,以及吸引更多地市形成黑龙江东部区域经济组合体打下基础。在园区建设过程中,两地将坚持“去行政化”的管理模式,通过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股份制企业,做到重大事项共同协商、利益分配科学规范,努力在产业互补发展、地方经济实力提升、区域经济联动发展上实现共赢,进而推动黑龙江由林业大省向林产工业强省转变。
  (作者系黑龙江省伊春市市长、伊春林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