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遏止和纾解社会戾气

王列珉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4年04月14日 第 A4 版 )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一位人大代表在分组讨论时表达了对一些地方“医闹”严重的担忧,国务院为此对政府工作报告作了进一步修改,专门增加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内容。可是,就在两会闭幕后一周,一患者手持20厘米的砍刀闯入上海第五人民医院,先后砍伤1名医生和2名护士。据悉,此人曾在该院住院治疗。
  实际上,层出不穷的“医闹”只是戾气弥散的表征之一。近年来,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场景:地铁里,乘客为抢座争吵;公路上,有车族们因为抢行剐蹭而争吵,有时还升级为血腥殴斗;有人仅为停车争执,当街摔死2岁女童;有人因邻里之间的口角,连杀5人;有人因怀疑隔壁老人偷了自己200元钱,纵火焚烧敬老院,造成11死2伤……这些暴力事件的起因,多数是些许小事、寻常争议,有的只是无端怀疑,也确有是遭遇不公的,但都不至于动用暴力。可是,暴力泄愤的结果却都是殃及无辜的流血惨剧。在这些事件的起因和结果之间横亘着一股“暴戾之气”。
  戾气弥散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引发公众恐慌,依法严惩个人极端行为已在全社会达成共识。然而,我们还应深思:暴戾之气何以如此浓厚?除了依法严惩施暴者,又该如何根治戾气横行?
  要从源头上遏止和纾解社会戾气,最根本的要靠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努力缩小收入差距。社会心理学研究显示,社会贫富差距越大,弱势群体的不平等感和对社会的不满就越强。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中指出:“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发展,人民对社会政治的需求和期望不断增长,思想观念深刻变化,需求也越来越高。”在我国,“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社会心态有几千年的历史。在贫富差距仍旧显著的今天,弱势群体很容易将对不公平的愤恨转化为对整个社会的仇视。当一些“先富起来的人”非但没有去帮助大部分人共同富裕,反而肆无忌惮地“炫富”和“为富不仁”,国人的敏感神经就会被刺痛,一些强悍的弱势者的怨气就会被激化为戾气,或者转而通过随机暴力行为来宣泄,或者就此走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道路。
  既然各阶层收入差距是客观存在的,就必须下决心调整利益格局,着力缩小贫富差距。要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多渠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不断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试想,如果能够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扩大医疗资源的供给总量、打破医疗资源的分配不均,那么,又何必再担忧医患冲突的防不胜防?
  各级政府和人大代表应肩负起体察民意的责任,拓展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民意是一种不容轻视的社会能量,顺应民意是国家之福,罔顾民意是国家之祸。近年来,尽管保障公民行使表达权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民意表达渠道依然匮乏,部分群众只能通过非制度化渠道实现政治参与,群体性表达往往呈现出无序化和非理性化,甚至演化为破坏性的“闹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这就需要各级政府为群众构建表达和就地解决利益诉求的常态化机制,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机制,打通传递民情民意的“绿色通道”,使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决策和政府决策更加接地气、顺民意,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将心理援助和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社会治理体制。着力推动公益化心理咨询机构全面入驻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乡村,组建广覆盖无死角的实时心理援助和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广泛招募高素质志愿者,为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开展专业化辅导。提升人们的归属感、愉悦感,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
  在全社会倡导友善文化,促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面对社会责任与公共风险,不论是传统媒体、新兴媒体,还是依托网络的自媒体,都应当在信息传播中遵循公序良俗,杜绝炒作“冲突话题”,共同促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推行网络传媒从业人员执证上岗制度,引导网民远离低俗文化、消解无谓愤怒。
  友善源于宽容体谅。各级党组织和文明办应在全社会营造温馨、和谐的人文环境,缓和社会生活的张力、化解社会心理失衡、消除社会浮躁情绪。公民个人也应当以积极的心态看待他人、肯定他人、尊重他人,更多地理解他人、体谅他人、包容他人,理性处理人际关系中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