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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外资研发机构融入国家创新体系
王瑞军 吴家喜 封颖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4年03月31日 第 A7 版 )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深入推进,跨国公司研发活动日趋国际化。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外资研发机构的重要集聚地,外资研发机构对我国科技创新活动带来了广泛而复杂的影响。充分把握外资研发机构发展趋势和影响,提出促进外资研发机构融入国家创新体系的措施,对于从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在华外资研发机构发展趋势与特点
近年来,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对外开放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科技实力、经济实力和市场活力不断增强。在政策和市场的引导下,跨国公司纷纷调整在华战略,加强研发布局,在华外资研发机构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和特点。
研发机构数量迅速增加。外资企业来华设立研发机构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在2000年以后形成高潮,目前总量仍在持续增加。据统计,2012年包括港澳台企业在内的规模以上外资工业企业的内设研发机构10146家,占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内设研发机构总数的22.1%。跨国公司设立的独立研发机构数量也快速增加,截至2010年年底在华外资独立设立研发机构数达1400多家,其中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机构总数达700多家。
研发经费支出快速增长。规模以上外资工业企业的研发经费内部支出2000年为100.2亿元,2012年达到1764亿元,12年增长17倍以上。规模以上外资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全部大中型工业企业总研发经费内部支出的比例达到24.5%。部分省市外资研发投入所占比重甚至超过一半。
研发人员规模不断扩大。2006年外资投资企业研发人员已达14万人,到2012年研发人员数快速增至77万,占全部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人员总数的25.3%。世界500强在华研发机构的人员不断增加。微软亚太研发集团由1998年的10多人发展到现在的3000多人,占其全球研发人员总数的10%。GE中国研发中心自2000年成立以来已迅速发展到2800多人,占其全球研发人员近一半。
与本土企业合作创新日益加强。在华外资研发机构日益重视与中国企业的合作创新。3M公司近年来相继与奇瑞、海尔等一批中国企业建立联合实验室,共同研发适应国际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通用电气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合资建立民用航电系统公司,与长海医院合作开发基于内窥镜超声的先进成像算法;康宁与上海硅酸盐研究所成立联合实验室支持未来产品开发。
区域和行业集聚逐步形成。外资研发机构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高度集中于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天津、苏州、南京等,截至2013年年底累计落户上海的外资研发机构就达363家。与此同时,外资研发机构也出现逐步向中西部扩散的趋势,西安、成都、武汉、重庆等科技资源相对丰富的内陆城市正成为跨国公司在华研发的区域中心。行业集聚逐步显现,主要集中在电子通讯、生物医药、交通、化工、软件设计等技术密集型行业。
外资研发机构对国家创新体系的影响
由于外资研发机构对我国科技创新活动的作用机制比较复杂,外资研发机构对本土创新具有溢出效应还是挤出效应一直以来都是争论焦点。从正向影响来看,外资研发机构对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具有重要作用。
提高国家创新体系的开放程度。外资研发机构既是外来技术和知识进入我国的有效通道,又是国内企业嵌入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接口。中国企业和研发机构借助与外资研发机构合作可以更好地吸收和利用全球创新资源,进一步密切我国国家创新体系与跨国公司全球研发网络以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国家创新体系之间的联系。
优化创新要素的配置结构。外资研发中心的迅速增长不仅扩大了我国研发资金的来源,增加了企业研发投资的比重,改善了我国的研发投资结构,而且可以引导我国企业和研发机构聚焦到具有更大商业价值的研发和创新活动。外资研发机构吸引我国大批优秀人才在本地受聘就业,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抑制我国高端人才流向海外,也可吸引我国海外留学人员和华人回国工作。
改善创新主体的发展环境。外资研发机构融入中国市场,会带动越来越多的高端技术产品直接在中国本土研发设计并实现产业化,也会带来更多新的管理理念,使得我国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更高的平台上进行创新。同时,外资研发机构的区域集聚,有助于推动大量的内外资高科技企业集聚发展,有助于改善区域创新环境。
从负面影响来看,外资研发机构对我国国家创新体系运行也可能带来较大的挑战。
加深我国技术依赖。外资研发机构对国内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的强劲吸附力,势必强化跨国公司对我国产业技术发展的控制。同时,部分行业的国内企业在与外资研发机构合作过程中并没有通过引进消化吸收把这些技术转化为自己的创新能力,可能进一步加深我国相关产业各环节对跨国公司的技术依赖。
控制部分国内市场。外资研发机构通过开发具有优势的新产品在我国市场上形成了垄断,排挤了市场中原有的国内企业,降低了本国企业的市场份额。外资研发机构的母公司以雄厚的资金、技术实力以及先进的营销手段,通过遍及全球的生产与销售网络,牢牢控制了全球品牌市场格局,对我国民族品牌的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加剧本土人才竞争。外资研发机构加强人才本土化战略,凭借着高薪、良好的工作环境、丰富的研究管理经验等竞争优势,不仅用高薪从本土企业和科研院所招聘科研人才,还从争夺现有的人才发展到寻找人才苗子,造成了国内研发人才向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的单向流动。竞争日趋激烈的人才战将给本土企业研发人才带来很大的隐患,企业为研发人员支付的人力成本越来越高。
促进外资研发机构融入国家创新体系的对策
近年来,随着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的深入推进,我国相继出台了科技、产业、金融、税收、知识产权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有效激励了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创新活动。当前,外资研发机构已成为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实行开放创新的重要力量。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这对促进外资研发机构融入国家创新体系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新形势下,必须认真研究系统措施,促进外资研发机构良性发展,主动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
加强促进外资研发机构发展的统筹谋划。把外资研发机构作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全方位开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谋划外资研发机构创新发展。加强外资研发机构的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外资研发机构的发展现状和政策需求。在系统梳理现有支持外资研发机构的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及时研究出台《促进外资研发机构融入国家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外资研发机构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定位、作用和支持措施,大力促进内外资研发机构的互动融合发展。
进一步提高国家科技计划对外开放度。把外资研发机构纳入国家科技计划的承担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机构与本地企业、研究机构合作申请国家科技研发项目、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等。明确外资研发机构参与不同科技计划的可对外开放的领域,对申请国家科技计划的外资研发机构进行备案登记。明确申请科技计划项目的外资研发机构的资质、义务和权利,以及技术成果、知识产权等具体管理规范。遴选部分外资研发机构的外籍专家,聘其为科技发展外籍咨询顾问,参与国家科技战略和科技计划项目的咨询。
鼓励外资研发机构从事高层次研发和合作创新。通过税收激励等财税政策,鼓励跨国公司和研发机构在中国建立更多的高层次研发中心和创新基地。引导外资研发的流向,特别是要加强中西部地区大中城市吸收外部研发机构的能力建设。支持重点行业外资研发机构与国内企业、高校共建联合实验室、人才培养和合作研发,参与国内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和重点产业的重大技术创新活动。鼓励外资研发机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成果进入技术交易平台等技术市场交易。
增强本土企业的技术学习和吸收能力。本土企业的吸收和创新能力是从外资研发中获取溢出效应的前提条件。只有本土企业自身技术能力提高,才能真正吸引到跨国公司研发性投资,并保证这些外国直接研发性投资能够被有效整合到国家创新系统中。一方面,要激励本土企业加大研发创新的投入,不断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本土企业对外资研发机构发展状况和相关技术领域的跟踪,寻找技术和能力互补合作的机会,促进外资研发机构利用品牌、技术、人才优势和培训实力,对本土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