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权力清单只是改革的新起点
杨晓阳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4年03月17日 第 A12 版 )
继去年展示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万里长征图”引起轰动之后,广州政协委员曹志伟日前又亮出了长达3.8米的“人在证途”,再一次受到全国关注。曹委员不过是把人们见惯不惊的事情做了一次集中展示而已,真正发人深省的,不是那两张刺眼的图表,而是每一项审批、每一个证件的背后对应的、无处不在的坚硬权力。这直观地展示了以审批制度为核心的行政权力对经济社会生活的覆盖与管控程度,也清晰地表明,在啃“硬骨头”的改革攻坚阶段,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多么紧迫而艰巨。
恰好能与此形成积极呼应的是,国务院日前决定,向社会公开国务院各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以锁定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底数”,接受社会监督。“晒”出权力清单、亮出“权力家底”,这是现代政治文明和行政伦理的基本要求,也充分体现了为政者的自觉与自信。而在更大的视野和格局中,备受关注、广受赞誉的权力清单制度仅仅是朝着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目标迈出的关键一步,更为重要的是,这应该成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新起点。这当中,有三个方面值得关注和考量。
第一,被锁定的行政审批权力本身是否科学。行政审批项目是政府职能的表现形式,转变政府职能才是精简行政审批之根本。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等一系列要求,可以预见,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行政权力的覆盖领域将经历一个压缩的过程,现存的行政权力清单相应地还将精简和优化。由此,在权力清单中被公布的“底数”显然不是“保底的数”,恰恰相反,它应该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需要,顺应政府职能持续转变进程,不断进行再梳理、再论证、再精简的“变数”。
第二,行政审批权力的行使是否规范。权力清单仅仅是一张清单,而实际的权力行使却有着很大的演变或异化空间,这需要有一个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科学刚性的完整制度体系来规范。长期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更多地放在了具体操作流程的再造和优化上,以期尽可能地在既定框架内提高效能,其积极意义当然应予充分肯定。然而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来看,在行政审批权力行使方面,除了解决流程问题之外,更需统合人、制度、工具等多种因素,在责权的明晰、全程的监控、作风的转变等方面综合施治。
第三,约束行政审批权力的笼子是否管用。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所秉持的基本理念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因此,既要看到公布权力清单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紧密逻辑关系,也要看到两者之间目前还存在着不可小视的距离。众所周知,行政权力具有天然的扩张性,不能完全寄望其能有效地自我控制和自我监督,而“制度的笼子”说到底也是一种权力,要真正关得住行政权力,这个笼子就必须是通透明亮的,无可遮掩地呈现在阳光之下和公众面前;必须是坚固耐用的,面对强大行政权,也能充分发挥监督、制衡、约束作用;必须是铁面无私的,笼子的钥匙绝不可能由被监管者自己或者与其暗通款曲者持有。这实际上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的“让人民监督权力”的问题,还需要更科学更精细更管用的制度设计与刚性执行。(2014年2月22日《成都商报》杨晓阳)
